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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了我的前任,失忆后非要给我当替身

番茄小裤衩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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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渣了我的前任,失忆后非要给我当替身》,讲述主角林晚晚沈知意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番茄小裤衩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《渣了我的前任,失忆后非要给我当替身》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,“番茄小裤衩”大大创作,林晚晚沈知意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,梗概:渣了我的前任,失忆后非要给我当替身...

来源:cd   主角: 林晚晚沈知意   更新: 2026-05-26 15:25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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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《渣了我的前任,失忆后非要给我当替身》,热血十足!主人公分别是林晚晚沈知意,由大神作者“番茄小裤衩”精心所写,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:住的野兽,在铁链绷到极限的时候,发出的那一声低沉的喘息然后他移开视线,垂下眼,声音恢复了平常那种淡淡的语调:“林总,可以走了吗?”林晚晚看着他她的心脏跳得很快,快到她能听见自己耳膜里血液奔流的声音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她认出了那个眼神七年前,有一次她在学校被一个喝醉的学长骚扰,沈知意赶到的时候,也是这个眼神一样的滚烫,一样的压抑,一样的被什么东西死死拽住不一样的只是——七年前他会冲上去...

第5章

昏欲睡。车窗外面是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,霓虹灯牌一块接一块地闪过,把她的脸映得明明暗暗。
车里很安静。沈知意开车的时候从不放音乐,空调温度永远设在二十三度,风速调到最小,几乎听不到声音。这种安静让她觉得安全,又觉得危险——安全是因为没有人会打扰她,危险是因为太安静了,静到她能听见自己心里那些被压下去的声音。
她靠在座椅上,看着后视镜里沈知意的半张脸。他正在等红灯,一只手扶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搁在档位上。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。她曾经牵着这只手走过一整条梧桐大道,走了四十分钟,手心全是汗,谁都不肯先松开。那时候他说,林晚晚,我手汗这么多你也不嫌弃,你是真爱我了。她说,放屁,明明是我的手汗。
那时候。那时候他们才多大?二十二?二十三?她还在读研,他刚进医院规培。两个人都穷得叮当响,约会最奢侈的事是去学校后门的小馆子吃一碗酸辣粉,加两个荷包蛋就算改善生活。有一次她在甜品店的橱窗外多看了两眼草莓蛋糕,他二话不说拉着她进去买了一块,三十五块钱。那是他当时一天的伙食费。她吃了一小口,剩下的全推给他,说太甜了不吃了。其实她喜欢吃甜的,他只是知道她舍不得。
那时候她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。
红灯还有十秒。沈知意忽然抬手,从副驾驶储物格里拿出一个小铁盒,打开,倒出两颗薄荷糖。他把一颗丢进自己嘴里,另一颗犹豫了一下,递到后面。
“林总,含一颗,醒醒酒。”
林晚晚接过那颗糖。指尖碰到他的掌心,干燥温热,和七年前一模一样。她的心猛地抽了一下,但她没有表现出来。她把糖放进嘴里,薄荷的凉意在舌尖炸开,直冲鼻腔。
“谢谢。”她说。
“不用谢。”他说。
永远都是这三句。“林总谢谢不用谢分内的事”。他的词汇量好像只有这些,像一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,把所有可能产生多余交流的词语都删掉了。
红灯跳到零,绿灯亮起。车子平稳起步,汇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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